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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港社團赴內地活動應依法登記(中華愛心基金會現身說法)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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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目前擁有近3萬個不同類型的社團組織,隨著與內地經貿、金融、科技、文教等多領域交流與合作的日益頻繁、深入,尤其是粵港澳大灣區香港角色的融入,使得更多社團組織有意前往內地「伸援手」、「謀發展」。在此,中華愛心基金會以自身「被假冒」到「被澄清」的一段特別經歷來現身說法,與香港社團朋友分享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尋求並獲得自身合法權益保護的經驗與心得。


20195月到10月間,中華愛心基金會在內地這段特別經歷可謂一場「浩劫」,使得正在推展的一切業務、多年積累的社會信用,以及作為中華愛心基金會會長兼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邢凱先生和同事們的個人名譽,受到嚴重的損害。起因是浙江省出現一個假冒「中華愛心基金會」組織,包括假冒「中華愛心基金會會長」,涉嫌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活動。其卑鄙伎倆有三:一是利用歷史編造離奇故事;二是利用權威製造神秘色彩;三是利用網群進行封閉操作。2019520日被內地公安機關偵辦曝光後,內地各大媒體紛紛報導和轉載。當初所有報導和轉載內容中均無「假冒」之定語,誤使各界矛頭直指合法註冊登記並且與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活動毫無干係的中華愛心基金會和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


幸好,中華愛心基金會憑仗自己系依法登記的合法組織,憑藉業務活動守法合規的自身清白,決定向內地代表處的登記機關北京市公安局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家民委尋求幫助服務和法律保護。北京市公安局和國家民委收到他們關於「要求澄清」的報告後,立即協調公安部刑偵局。


經過三四個月的各方努力,隨著案件偵破和媒體曝光,中華愛心基金會與假冒「中華愛心基金會」、中華愛心基金會會長與假冒「中華愛心基金會會長」的關係終於得以澄清。中央電視臺法制頻道、人民公安報、南方都市報等媒體對這起假冒「中華愛心基金會」涉嫌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案的詳實情況,從20191022日開始作公開報導。


回顧這段經歷,中華愛心基金會會長邢凱特別提醒香港社團朋友,有關社團去內地活動,千萬別忘記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根據20171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所有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智庫機構等非營利、非政府的社會組織,未登記設立代表機構、開展臨時活動未經備案的,不得在中國境內開展或者變相開展活動,登記設立代表機構還必須有一個業務主管單位的同意。登記備案後,社團便能合法活動,得到規範指引,還添了兩個內地「管家」,一個是公安機關,另一個是業務主管單位,都屬於政府部門。


內地與香港實行的制度不同,內地政府的職責範圍、行政權力、社會協調能力相對較大。你們一旦遇到困難和問題,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找它們幫忙了。


(來源: 2019-11-30 香港商報

編輯董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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