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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们工作守则
⑴ 尊重自己的义工工作,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后利用业余时间为需要帮助
的人奉献自己的爱心。
⑵ 认同义工家园的理念、宗旨、基本原则以及运作方式。 工作中 严格遵
守关于各类义工的所有规定、制度,按照工作流程做事。
⑶ 在工作上与其它家庭成员互相合作,友好相处,有团队工作意识。服从
所在小组或团队负责人员的领导。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诺的义务工
作。
⑷ 不从事任何违背义工家园理念的活动;不做有损于义工家园声誉的事情
;不参加任何会对义工家园造成危害的组织或活动。
⑸ 为义工家园做义务工作时,必须遵守法律。不得以义工家园的名义进行
任何违法活动。也不得以义工家园的名义从事任何政治或宗教活动。
⑹ 未经义工家园授权,义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 利用义工家园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或为自己牟利。
* 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不属于义工家园范围的邀请、访谈或者采
访;或代表爱心家园向媒体公布任何有关义工家园的新闻或报导。
* 以任何名义直接 ( 或间接 ) 接受任何他人给予义工家园 ( 或被资助项
目上 ) 的金钱或物质资助。
* 未经授权对外宣称自己代表义工家园进行活动。
* 擅自利用在义工家园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义工家园的活动。
* 泄露义工家园任何资料,包括其他义工的非公开的个人资料。
⑺ 接受义工家园委托从事有关活动时所需费用原则上个人自理(特殊情况
部分费用由家园提供)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
。
⑻ 授权义工家园在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开有关义工的个人资料以及联络方式
。
⑼ 必须严格遵守义工家园的财务制度。接受义工家园委托从事的有关活动
时,如果未经爱心家园同意或批准,所需费用一律个人自理,由此活动
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
⑽ 如果对义工家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义工应按义工家园的规定向义工家
园的各级负责人员坦诚地反应。遇事应以大局为重,不做有损义工家园
利益的事情。
⑾ 当义工无法从事义工家园所托付的工作时,需提前十天通知工作小 组或
团队负责人,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相关资料。当义工家园 需终止义
工权力时,需提前十天通知义工本人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 作和取回相关
资料。
⑿ 义工家园有权在任何时情况下即时终止义工身份。义工离职后,仍需对
其在参与义工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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